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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创建“枫桥式”人民法庭」印江合水法庭:巧用诉讼费用杠杆 赋能先行调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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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创建“枫桥式”人民法庭」印江合水法庭:巧用诉讼费用杠杆 赋能先行调解

「创建“枫桥式”人民法庭」印江合水法庭:巧用诉讼费用杠杆 赋能先行调解

“真没想到没花一分钱诉讼费,拖欠的工资(gōngzī)就拿到手了!”此前,合水镇某幼儿园教师看着手机到账信息感慨道。这起涉及严某、任某等20人的幼儿园合同纠纷案,曾因办园经营权多次转让、累计拖欠76156元工资及材料(cáiliào)款,引发网络舆情和矛盾纠纷。合水法庭受理材料后,第一时间启动“先行调解”机制(jīzhì),发挥诉讼费用(fèiyòng)杠杆作用,联合镇党委、综治(zōngzhì)中心、学区办等多方力量现场调解。法官向当事人算清“成本账”:若进入诉讼程序,不仅需预交案件(ànjiàn)受理费,还可能因庭审周期长(zhōuqīzhǎng)导致权益兑现延迟;而先行调解不仅零费用,还能通过司法(sīfǎ)确认快速(kuàisù)固化协议效力。最终,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。为了实质性化解该起矛盾纠纷,后经法庭督促(dūcù),各方当事人于10日内(rìnèi)全部履行完毕各自义务。 无独有偶,紫薇镇尖峰村的生命权纠纷案件更凸显了费用杠杆的调节价值。当何某(mǒu)在施工中意外身亡后(hòu),其家属与包工头戴某、房主田某(tiánmǒu)因80余万元赔偿款争执不下。合水法庭介入后,法官首先向三方释明:若调解不成进入诉讼,仅(jǐn)案件受理费就需数千元,且判决后可能因执行难导致“赢了官司拿不到钱”。结合双方(shuāngfāng)实际履行能力,法庭联合综治中心、司法所、村委会开展(kāizhǎn)“上门调解”,经过一天(yītiān)一夜的协商,最终达成40万元赔偿协议。“省下的诉讼费够给孩子交好几年(hǎojǐnián)学费了。”何某家属拿到赔偿款时眼眶泛红。 法治(fǎzhì)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,又要抓前端治未病。两起(liǎngqǐ)案例(ànlì)的高效化解,源于合水(héshuǐ)法庭(fǎtíng)“上门调解+多方参与+协调联动(liándòng)”的方式,两起案件分别调动多个基层治理单元参与,形成“1+N”解纷合力,为当事人上门提供司法服务,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、职能作用,通过法官“走出去”的方式开展就地先行调解工作,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,又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。 “诉讼费用不仅(bùjǐn)是经济杠杆,更是引导(yǐndǎo)社会治理的风向标。”合水法庭负责人代方莉说。 “就像幼儿园纠纷(jiūfēn)中的校车司机,原本(yuánběn)可能因讨薪采取极端行为(xíngwéi),诉前调解让他在合法渠道中看到希望。”参与(cānyù)调解的合水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深有感触。这种将矛盾吸附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的治理效能,正是对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好(zuìhǎo)诠释。 这两起诉前调解零费用的具象化成果,通过诉讼费用杠杆(gànggǎn)的灵活运用(yùnyòng),让可能(kěnéng)激化的矛盾在先行调解阶段就得以妥善化解。这背后,正(zhèng)是基层法庭运用诉讼费用杠杆撬动诉源治理的生动注脚。如今,越来越多的群众正从“习惯打官司”转变(zhuǎnbiàn)为“愿意(yuànyì)找调解”,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,为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注入了司法创新动能。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蔡茜(càiqià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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